12月13日 ,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化雨频沾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管理的基金产品投资者适当性材料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且公司未做进一步审核;二 、关联交易风控审核流程不健全。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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